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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化公司原污泥存放场地修复及地下水污染防控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辽河石化公司厂区 2、计划工期:2016年11月 30 日至2018年11月 20 日 3、工程概算总投资为:999.45万元
招标内容:辽河石化公司原污泥存放场地详细调查评估、地下水数值模拟、土壤及地下水中石油类污染物修复治理及地下水石油类污染防控示范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验收。 1、 场地详细调查评估包括:场地修复治理前、后的详细调查评估并完成调查评估报告。 2、地下水数值模拟针对辽河石化公司原污泥存放场地所有区域的地下水情况,建立地下水模型并进行地下水水质的模拟预测。 3、土壤及地下水中石油类污染物治理示范工程:应采用高效、低耗、先进的“物化+生化”联合修复处理技术,修复处理后地下水中石油类污染物浓度不高于5mg/L,土壤中石油类污染物浓度不高于500mg/kg,修复处理时间不大于2年。 4、地下水污染防控工程包括:场地地下水中石油类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地下水中石油类污染物超标预警以及应急防控系统,可实现场地地下水中石油类污染物的实时监测、超标预警以及应急防控系统自启动功能。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的承包商,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企业为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甲级、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源市场一类及以上准入资格的承包商。(3)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分别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资信证明、经营损益情况等)。提供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证明;(6)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没有被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7)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环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质。(8)业绩要求: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炼化企业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具有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石油炼化企业类似项目的业绩。(9)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注册资金在6000千万元以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0-19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0-23 16:30:00.0
1.报名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发售地点:投标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到辽河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2.2授权委托书(原件); 2.3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4本人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3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回复《投标确认函》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人(公司介绍信及身份证)以及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08 14:00:00.0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8日下午14:00。 2.地点为:辽河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11-08 14:00:00.0 开标地点: 辽河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三楼会议室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邮编: 124022
联系人: 郝杰 王玉强   
电话: 0427-7659190、 7659361 传真: 0427-7658966
电子邮件: sjjun@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新工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账号: 071400080922100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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