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轻烃原料(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轻烃原料12000吨
使用功能:生产原料
技术标准:见附表1
质量要求:见附表1
服务:压力罐车公路运输,供货单位负责运输至兰州石化公司指定卸车栈桥
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投标: ①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②应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③应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④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0-19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0-23 17:00:00.0
1、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向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以电子文本方式发放。 2、潜在投标人需全部满足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且填写《投标人确认函》(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持本公司介绍信及身份证明和《投标人确认函》在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若无法到达现场领取的,可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确认函》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至招标人。《投标人确认函》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文本方式发放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3日8:30至17:0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兰州石化公司2#办公楼333室。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0-25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兰州石化公司2#办公楼109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3、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30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到账,将导致投标无效)。转账、电汇备注栏请注明 “兰州石化公司轻烃原料公开招标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此款项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号转出。
六. 开标
招标人:招标二科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10-25 09:00:00.0 开标地点: 兰州石化公司2#办公楼109会议室
地址: 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 邮编: 730060
联系人: 李猛
电话: 0931-7932216 传真: 0931-7930726
电子邮件: limeng-l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玉门街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 270300350920000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