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石化2017年碳酸钠采购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招标物资:工业碳酸钠(粉末状),招标数量:200吨
使用功能:生产用料
技术标准: 纯碱执行国标GB210.1-2004 Ⅱ类
质量要求:合格品
服务:送货至广西石化公司指定仓库,能及时给与售后服务工作
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招标方案、物资需用计划及资金均已审批完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近3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商必须是中石油系统内合格入围供应商(6)、近2年在中石油或中石化有一家合格供货业绩,且供货量在300吨以上,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视为有效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2-14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2-22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可发送电子版标书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27 14: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综合办公楼开标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物资采购部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12-27 14:30:00.0 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综合办公楼开标会议室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邮编: 535008
联系人: 侯爱伶
电话: 0777-3885204 传真: 07773885131
电子邮件: houailing90123@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钦州分行 钦州港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账号: 210759012930088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