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88新疆油田分公司复合硅酸盐保温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复合硅酸盐保温瓦,共计32种规格。使用功能�?用于新疆油田公司输油、输水管线保温
复合硅酸盐保温瓦,共计32种规格。
技术标准:见附件《复合硅酸盐保温瓦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三包期一年“包修、包换、包退”
服务:供应商送货到现场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履行了招标采购相关审批手续,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制造商、代理商。且营业执照涵盖招标物资品种的制造商、代理商。 2、投标方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准入资格,需提供新疆油田公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当地地区市级及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A类产品提供1年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报告,本次招标产品为A类产品),新疆油田公司产品节能认可证书。且节能证的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的供应商。物资分类码为:09080401。 3、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同类产品业绩(需具备2014-2016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4、疆内具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点。 5、近三年内履行合同中未出现严重质量或交货问题的。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9-29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10-05 18:00:00.0
1、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时10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在物资供应总公司物资计划科综合楼407室(新疆克拉玛依市昆仑路41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20 10: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1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对应的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复印件)。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7-10-20 10:00:00.0 开标地点: 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1楼
地址: 克拉玛依市昆仑路41号 邮编: 834000
联系人: 郭文艳
电话: 0990-6240950 传真: 0990-6235849
电子邮件: yb-gwy@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友谊路支行
账户名: 201800320111000000000005 账号: 201800320111000000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