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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物理吸附仪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物理吸附仪招标已由兰州石化公司主管部门办理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物资名称:物理吸附仪2台。

2.2、技术要求:

详见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物理吸附仪技术规格书(附件2)。

2.3、交货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

2.4、交货期: 2018年4月30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17%增值税、运杂费等)。

2.6、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7、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卖方须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合同总价的90%,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等设备正常运行24个月或设备到现场30个月(以先到为准)付质量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5、该仪器需为进口知名品牌,投标人所投仪器应提供至少一份制造商国内外近5年炼油催化剂行业或研究机构的销售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附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系统、应急供货的能力;

3.7、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唯一的产品授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

4.1.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公正、科学地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合计带量总价,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选投标价(总价)最低的一家中标。如中标供应商弃标,中标单位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总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并执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以此类推。

4.2.价格构成:货款、增值税(17%)、运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一票制”结清。

4.3. 授标原则:经评审的总价最低者中标,中标单位与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签订书面技术协议。

4.4. 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4.5. 投标人须知

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拟授标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与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签订书面技术协议,由于投标人原因未能签订书面技术协议的拟授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⑵按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交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均将不予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②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能签订技术协议的,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保证金并予以处罚,招标人可将拟中标资格授予按评标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的下一个投标人签订技术协议,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
④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或者在招标投标中有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

⑶投标人资格条款中要求的各类资质文件、业绩等在招标时须带原件,以备查。

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2 08:30:00至 2017-10-20 16:59:59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详见公告附件(中油电子招标平台项目报名及UKey办理文件)

5.2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操作,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兰州石化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门街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 2703003509200002767),售后不退。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LZSH-ZB2017DY-032)。(兰州石化公司企业开票码见附件7)。

5.3标书费交出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并认真填写《公告附件2:投标人信息登记表.xls》后一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以上信息将在交易平台维护通知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5.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招标人维护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6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5.7报名操作及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109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壹万 元(¥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 叁  天前完成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兰州石化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门街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 2703003509200002767)。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LZSH-ZB2017DY-032)。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1 日 9 时 30 分;

8.2、开标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109室 。

九、质疑与投诉

8.1、质疑部门:招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文英 联系电话:0931-7935137

8.2、投诉部门:法律事务与管理部 联系人:段仁静 联系电话:0931-7931585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   730060

联 系 人:  苗瑜   

电    话: 0931-7932278 ;传真: 0931-7934398

邮    箱: myxsh@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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