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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公司化肥厂丙烯酸装置尾气系统升级改造更新项目电加热器公开招

一、招标条件

化肥厂丙烯酸装置尾气系统升级改造更新项目已由兰州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单位已出具了项目设备电加热器的设计询价书,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设备名称:电加热器  1台。

2.2、技术要求:详见设计询价书(见附件1)。

2.3、招标范围:详见设计询价书(见附件1)。

2.4、交货地点:板车交货到兰州石化库房或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17%增值税、运杂费等)。

2.7、付款条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买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卖方须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120天内付合同总价的90%(不少于50%的承兑汇票),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以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18个月后(以先到为准)付质量保证金。

全额银行承兑汇票。买方应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40天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不足时考虑支付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买方应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三个月,可酌情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现金,其余部分支付商业承兑汇票)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物资的加工制造及售后服务的中石油、中石化及中海油等大型炼化企业入围的制造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应急供货的能力;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近五年国内炼油化工生产装置成功使用业绩(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不少于5台/套;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银行资信证明);

3.7、投标人应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0 月 18 日上午8:30 至2017 年 10 月 27 日下午17:00 时,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方可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线上报名投标的通知”及附件4“注册指南”)。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需填写“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附件5)发至邮箱:xuming-ls@petrochina.com.cn,并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书(主要包括电加热器整体设计、选材、控制柜及系统、性能曲线、过载保护等相关设计技术方案供设计确认审核),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完善可用于招标的技术规格书后,发出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2、不带报价的技术方案建议书需按照设计询价书(附件1)的内容进行编制,并最迟在 2017 年 11月 3 日前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签字并加盖公章),也可密封邮寄。到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4.3、我公司现已开始实施电子招标,请有意参加兰州石化公司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昆仑银行办理U-Key等相关手续。昆仑银行西安分行兰州办事处,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宝石花路10号,联系人:牟宏宇、孙佳 电话:0931-7608559、7603081。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发票,请扫描企业名片二维码(附件6),正确填写信息确认后提交到我公司财务人员。

4.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或网下支付的模式(网上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缴纳标书费或者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使用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等信息,以方便管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2月 8 日 9 时 30 分(本项目需要提交技术建议书并编制技术规格书,因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接到最终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1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壹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形式,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为避免开标前未到账而影响投标人参加投标,请务必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汇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 分;(本项目需要提交技术建议书并编制技术规格书,因此开标时间以接到最终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7.2、开标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109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八、质疑与投诉

8.1、质疑部门:招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文英     联系电话:0931-7935137

8.2、投诉部门:法律事务与管理部

     联系人:段仁静     联系电话:0931-7931585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 730060

联 系 人: 许 明

电   话: 0931-7936235 ;传真: 0931-7934398

邮    箱: xuming-ls@petrochina.com.cn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玉门街支行

联行行号: 102821000353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 270300350920000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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