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试样加工及设备维护服务外委技术服务(二次)
1. 招标条件
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试样加工及设备维护服务外委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为保证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加工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服务商承担该院机加工技术服务工作,按照我院相关要求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试件加工。
2.2招标范围:试样加工和设备维护技术服务,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工作量:预计总费用为75.38万元。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结算费用以实际工作量和中标单价结算。由于招标方工作量的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预估工作量下降,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4服务地点:陕西西安。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具有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3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期限内计算),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结算资料);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经营状况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提供开标日期前60天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采用电汇汇款时必须在银行付款单“摘要”栏或“用途”栏中注明“ZY17-XA403-FW005标书费”)或刷卡。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11月23日9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npcbidding.com;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公布。
7. 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9 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8.费用承担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
联系人:张丹
电 话:029-81887596
联系人:黄波
电 话:029-68934560
电子邮件:hbo2_cq@petro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