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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17年新青玉市场压裂配合及注水吞吐服务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井下作业分公司生产需求,结合新青玉地区实际施工情况,拟对提供压裂配合及注水吞吐服务进行招标。主要为在承揽的业务范围内完成压裂配合施工准备、压裂配合作业、注水吞吐、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录取等工作事项以及甲方特定的要求事项。 2、招标范围:根据新青玉沿线市场施工区域面积广、井场间隔大等特点,要求服务商提供压裂配合及注水吞吐服务。共划分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原则为按施工区域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标段)。标段A新疆煤层气区域,金额1600万元,拟中标单位数量2个;标段B吐哈区域,金额800万元,拟中标单位数量1个。 3、本次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采购明细表。
根据现场开发实际需要,结合新青玉地区实际情况,提供压裂配合服务及注水吞吐服务项目,在承揽的业务范围内完成压裂配合施工准备、压裂配合作业、注水吞吐、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录取等工作事项以及甲方特定的要求事项。 由于新青玉沿线市场施工区域面积广,井场间隔大,由于自有人员设备无法满足施工需求,经过充分调研,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时效的原则,故将此项目按施工区域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要有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及新青玉市场相关业务准入证; 2.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监督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2015年以来从事过相关服务项目类似施工业绩; 5.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人员和相关配套设备(包含通井机、修井机、油管、防喷器、注水泵车等设备),且设备必须为自有设备; 6.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11-28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12-04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按照本条款4的步骤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售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均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完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汇款账户信息:(1)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开发分行(2)帐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3)账号:1200 1835 1000 5969 9699 4、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步骤如下:第一步: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购买凭证。扫描资料费购买电汇、转帐凭证或网银转帐的截屏(Jpg图片格式)。汇款时务必要注明“招标中心资料费:2539”。第二步:提交招标文件领取(购买)登记表。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购买)登记表(word文档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Jpg图片格式或PDF格式提交。第三步: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购买则只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代理购买则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Jpg图片格式。第四步:将以上资料(1、汇款凭证扫描件,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扫描件,3、开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法人代表证明书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打包后压缩命名为“报名-招标项目名称-公司全称”,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成功后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收到报名资料。 5、发送招标文件,确认接收。待确认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查收购买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资料情况,资料无误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购买人邮箱,发出视为送达,注意查收招标文件。注:1、未按以上程序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收以其他方式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和信息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保留进一步追查招标文件来源的权力。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2-20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太湖路交口汇川大厦604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4、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投标人查看招标文件后确认投标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6、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注明“招标中心保证金:2539”。 7、汇款账户信息:(1)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开发分行(2)帐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3)账号:1200 1835 1000 5969 9699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将投标确认函(详见附件)及投标保证金支付材料发送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未告知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视同放弃投标,招标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7-12-20 09:00:00.0 开标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太湖路交口汇川大厦604室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邮编: 300457
联系人: 崔 露  
电话: 022-65185909 传真: 022-65185909
电子邮件: cuilu01@cnpc.com.cn  
开户银行: 建行天津开发分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83510005969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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