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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分层注水工具自流注水技术服务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JY1井、FY103井利用同心分层注水工具进行自流注水(包括套管封隔器、油管除外)现场技术服务;2、同心分层注水工具开关现场服务;3、工具至少实现5轮次的可控自流注水生产;4、工具出现复杂情况时配合井下作业部打捞管柱。注:自流注水是指在同一口井中利用上部承压水层对下部储层进行注水,管柱能同时满足注水和采油需求。

2、本项目合同采取“1+1”签订方式,分为两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具有或涵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内容,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人员要求:现场服务人员均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业绩: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深井超深井(下深超过3000m)同心分层注水工具或自流注水业绩,出具业主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必须注明同心分层注水工具下深)。评审依据:1、如果提供的是塔里木油田公司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完整合同复印件。2、如果提供的是其他单位的业绩,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业绩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明确能够在评标现场验证合同真实性的途径或方法,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2.1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验证的增值税发票;

2.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系统相关截图;

2.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RP系统相关截图;

2.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系统相关截图;

2.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系统相关截图;

2.6 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2.7能够证明投标业绩真实性的合同相对方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其身份的材料或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证明;

2.8其他能够在评标现场公开查询到所提供业绩的国家相关网站或公共资源系统的网址或截图。

●企业信誉:开标当日:1.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4.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需出具有效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②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示无以上无事故声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果有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③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④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相关规定。⑤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能力、设备完好、严格执行并满足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机械完整性要求的书面承诺。⑥投标人针对本招标项目QHSE专项费用投入的标准应符合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并且专款专用。⑦我方承诺针对本投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方成本价,否则,愿接受招标人对我方的任何处罚。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基本安全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依据中石油相关规定,证明材料为以下列明事项之一:

①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准入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集团公司颁发的在塔里木油田施工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有效的塔里木油田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准入证复印件;

招标人安全专业部门出具的认定或确认“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安全能力及水平”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都没有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的为准,如果评标现场没有查询到,此项的有效性将不予认定,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QHSE资质:投标人应建立有效的QHSE(HSE)体系,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HSE规章制度和HSE操作规程,提供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6-8 18:00:00 至 2018-6-13 18:00:00 (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 发售方式:通过电子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发售;投标人购买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陆电子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注册、报名、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所有操作视为已获投标人授权。

2. 第一次通过本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首先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就近至代理发售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U-key的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业务咨询电话:010-59981680或010-59981306; U-key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U-key发售点:库尔勒市塔指小区三区昆仑银行,咨询电话:0996-2176697)或指定的其它机构申请注册审核和办理U-Key。所需提交的资料和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塔里木油田招标中心)

凡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认真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塔里木油田招标中心),并在电子平台“工具中心”下载“投标客户端”、“U-key驱动” 、“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投标人用户手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配置电脑环境,掌握平台操作。

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暂未开通微信支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若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塔里木油田招标中心)。

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订单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立即点击订单中的刷新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务必经常登录电子平台,查阅招标项目澄清。

5.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时,招标人将拒绝向其售卖招标文件,自愿购买的,投标无效: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规、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原因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以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发文的处理决定为准)。

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技术支持和昆仑银行(库尔勒)U-key发售点联系。

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2605443422。咨询时间:10:00-14:00,16:00-19:30。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U-key发售点:库尔勒市塔指小区三区昆仑银行,咨询电话:0996-2176697。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0:00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电子商务大厅第二开标会议室。

●本次招标仅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A)电子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

已完成U-key办理且在电子平台完成“信息同步”的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1)打款:投标人应先从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存入资金。该资金在电子平台中成为投标人的保证金钱包账户余额。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联系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2)支付: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投标保证金从保证金钱包账户支付对应投标项目标段(包)。

(3)特别提示:因网银支付、电汇及保证金钱包余额同步等均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完成保证金支付,并在电子平台确认保证金处于“已支付”状态。

(B)银行保函方式:

招标人仅接受使用银行保函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仅接受在昆仑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 未完成U-key办理或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电子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附件中“关于推广使用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函的通知”的办理保函,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或其他银行的保函。

线下办理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88810124000101000014

户名:塔里木油田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塔里木石油支行

行号:313888011033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8 年7月3日10:00时。

开标地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电子商务大厅第二开标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新办公楼404)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朱思邈

电    话:  0996-2176306

电子邮件:zhusm-tlm@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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