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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装备租赁(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为塔里木油田工程技术部提供国产井控装备租赁服务,内容如下:

1.1提供13 5/8"-10000Psi单、双闸板防喷器;11"-10000Psi单、双闸板防喷器;11"-15000Psi单、双闸板防喷器;13 5/8"-5000Psi/10000Psi、11 "-5000Psi/10000Psi、11"-10000Psi/15000Psi环形防喷器;13 5/8"-10000Psi钻井四通;11"-15000Psi钻井四通;主通径11"及以上双载丝法兰;主通径11"及以上升高短节;以及闸板防喷器配套的各种规格闸板总成;

标包1:13 5/8"-10000Psi环、单、双防喷器,13 5/8"-10000Psi钻井四通,主通径11"及以上双栽丝法兰和升高短节;

标包2:11"-15000Psi环、单、双防喷器,11"-15000Psi钻井四通;

标包3:11"-10000Psi防喷器环、单、双防喷器。

1.2单闸板防喷器内装剪切全封闸板总成1副,双闸板防喷器内装半封闸板总成2副。手动锁紧的闸板防喷器应配套齐全手动锁紧装置(长度6米左右);

1.3交付的防喷器若为新制造,应出具原生产制造商的强度试压报告、密封试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过的应按照SY/T 6160《防喷器检查与维修》进行维修检测,维修检测后距交付时间低于半年,并出具密封试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

1.4交付时防喷器的所有密封件(包括胶芯)应更换为全新件;

1.5负责装备租赁期内各类损耗配件(橡胶密封件、金属件)的提供;

1.6负责按照招标人通知将租赁装备按时运输至交货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大二线井控车间),在租赁结束后按照招标人通知将租赁装备按时运离交货地点。

2、租赁期间招标人负责对租赁装备进行维修保养。

3、合同签订方式:

本项目以三年的工作量为招标标的。合同采取“1+1+1”签订方式, 分为三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第二阶段为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第三阶段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 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具有或涵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内容;投标人经营正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1.2防喷器原生产制造商应为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防喷器生产企业资质,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防喷器生产企业资质证;

1.3防喷器生产制造出厂时间在10年以内,提供生产制造商在装备上标注有日期的证明材料;

1.4 每种规格的环形和闸板防喷器具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1.5 环形防喷器的壳体、大盖,闸板防喷器壳体、侧门(中间法兰)硬度值HB197-235,提供硬度检测报告。

2、装备资源

标包1:具有13 5/8"-10000Psi环、单、双防喷器各2台,13 5/8"-10000Psi钻井四通10只及以上租赁资源的库存证明材料(租赁物照片、台账等证明信息)。

标包2:具有11"-15000Psi环、单、双防喷器各1台, 11"-15000Psi钻井四通1只及以上租赁资源的库存证明材料(租赁物照片、台账等证明信息)。

标包3:具有11"-10000Psi防喷器环、单、双防喷器各2台及以上租赁资源。出示以上租赁资源的库存证明材料的库存证明材料(租赁物照片、台账等证明信息)。

3、装备技术

标包1:13 5/8"-10000Psi闸板防喷器具备在液控压力不高于21MPa的情况下剪切5 ″高冲击功壁厚为9.19mm的(HC)S135钻杆的功能,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剪切实验报告。

标包2:11"-15000Psi闸板防喷器具备在液控压力不高于21MPa的情况下剪切5 ″高冲击功壁厚为9.19mm的(HC)S135钻杆的功能,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剪切实验报告。

标包3:11"-10000Psi闸板防喷器具备在液控压力不高于21MPa的情况下剪切3 1/2″高冲击功壁厚为9.35mm的(HC)S135钻杆的功能,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剪切实验报告。

3.2 投标人的装备(装备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标准,且当以下标更新时,满足更新后标准的要求,提供(装备的生产厂家)API Spec 16A钻井通道装备规范、API Spec 6A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装备规范的资质证书:

API Spec 16A   钻井通道装备规范

API Spec 6A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装备规范

3.3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对提供的装备(装备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API RP53 钻井用防喷系统的推荐做法、NACE MR-0175 油田装备用抗硫化物应力腐蚀断裂和应力腐蚀裂纹的金属材料、NACE MR-0175 油田装备用抗硫化物应力腐蚀断裂和应力腐蚀裂纹的金属材料、Y/T 6160防喷器检查与维修进行检测、Q/SY TZ 0153环形防喷器检维修技术要求、Q/SY TZ 0200闸板防喷器检维修技术要求,且当以上标准更新时,满足更新后标准的要求

4、财务资信

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注册资金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分公司以总公司为准)

5、企业信誉

5.1开标当日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

5.4.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5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6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5.7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塔里木油田市场准入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QHSE要求:建立有效的QHSE(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具有QHSE规章制度和QHSE操作规程。

7、投标人需出具有效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2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示无以上无事故声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果有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3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7.4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相关规定。

7.5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能力、装备完好、严格执行并满足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机械完整性要求的书面承诺。

7.6投标人针对本招标项目QHSE专项费用投入的标准应符合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并且专款专用。

7.7我方承诺针对本投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方成本价,否则,愿接受招标人对我方的任何处罚。

7.8投标人承诺提供装备租赁期内各类损耗配件(橡胶密封件、金属件)。

7.9投标人承诺及时提供每次检修前更换的全套橡胶件、并确保质量合格。

8、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基本安全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依据中石油相关规定,证明材料为以下列明事项之一

8.1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准入证复印件;

8.2有效的集团公司颁发的在塔里木油田施工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8.3有效的塔里木油田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准入证复印件;

8.4招标人安全专业部门出具的认定或确认“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安全能力及水平”的相关材料。

8.5以上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都没有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的为准,如果评标现场没有查询到,此项的有效性将不予认定,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投标人可对三个标包中任一标包或全部标包投标。

●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见编号为TLM18-k105-138-1/2/3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 2018-07-02  20:00:00 至 2018-07-07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支付、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支付成功后,请点击订单中的刷新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暂未开通微信支付。若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 首次使用电子平台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请先在电子平台自助注册,就近(北京、大庆、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等,具体发售点见附件)至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指定的其它机构办理U-Key。U-key业务咨询电话(昆仑银行):4006696569。新疆库尔勒市U-key发售点:库尔勒市塔指小区三区昆仑银行,咨询电话:0996-217669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采用 A 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4日09时45分,地点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电子商务大厅第一开标室(新疆库尔勒市塔指小区院内塔里木石油酒店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4日09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09时45分。

开标地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电子商务大厅第一开标会议室。

八. 其他

8.1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U-key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办理等说明见附件-投标人手册简化版(注册指南、U-key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办理等)

8.2  注册用户,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平台后,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客户端”、U-key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请对照“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安装使用,保证投标成功。

8.3  电子平台操作问题,请与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技术支持或平台运营联系。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2605443422。咨询时间:10:00-14:00,16:00-19:30。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新办公楼404)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丁西坤

电    话: 0996-2174064

电子邮件:131058941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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