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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停年产10万吨以下的地方小煤矿

  17日,在宁夏自治区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上,自治区政府要求近期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对年产10万吨以下地方小煤矿立即停产。

  进入10月后,宁夏接连发生了“10·14”重大爆炸事故和“11·10”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17人受伤。

  为确保第四季度和2010年一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按照国家4部委下达的“十一五”后3年小煤矿整顿关闭计划,根据目前宁夏实际情况,自治区政府决定对年产10万吨以下地方小煤矿立即停产。

  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好10万吨以下的各类煤矿停产工作,从源头杜绝“11·10”较大瓦斯爆炸等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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