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实行新方案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批复,开封市政府确定对开封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的价格方案,充分吸纳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1日起开始实行。
一、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分为优先类和允许类,实行阶梯气价。每户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作为优先类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0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85元,主要满足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每户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的部分,作为允许类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0元提高到每立方米2.40元,主要用于燃气式壁挂炉等分户式采暖设施用气。
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按优先类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学校采暖用气按允许类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三、工业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40元提高到每立方米2.70元。
四、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气实行与工业用气同价。
五、商业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10元提高到每立方米2.80元。
执行新价格时间确定
为便于调整后的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顺利实施,市政府在关于调整开封市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中,对新价格具体执行时间进行了具体规定。
开封市居民用气价格2009年4月份抄见气量仍按调整前价格执行;2009年5月份抄见气量(不含燃气式壁挂炉用户)按价格调整前后平均价格执行;2009年6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调整后价格;对工商用气户及4月份抄表燃气壁挂炉用户,自2009年5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调整后价格。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府对低收入群体将进行一次性价格补贴
据了解,与听证会上提交的拟调整价格方案相比,新实施的民用天然气价格优先类用气每立方米降低0.03元,允许类用气每立方米提升0.20元。据有关方面测算,按2008年实际居民用户12.6万户计算,平均每户每月用气量为13.53立方米,调价前每月天然气费用支出20.30元。调价后按每立方米1.85元计算,每月天然气支出25.03元,较调价前每月多支出4.73元,每年多支出56.77元。价格调整后对居民生活影响有限。
尽管如此,开封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为减少天然气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造成增加生活费用支出的影响,市政府将对开封市统计在册的22678户低保户进行一次性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35元。补贴资金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支出,由市民政部门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