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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新能源补贴政策

美国
  2005年,美国出台的能源政策法案通过了对混合动力汽车的税额抵免政策,对符合补贴标准的混合动力汽车车型以销量6万辆为界线。每个混合动力汽车生产厂商累计销售台数超过6万辆后,购车者不享受任何减税优惠;累计销量达3万辆后,消费者享受50%减税优惠;累计销量超过4.5万辆,消费者仅享受25%的减税额。
  对于插入式混合电动汽车,按美国《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规定,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对于前25万辆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将享受2500美元至7500美元的税收抵扣额度。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为鼓励消费,针对购买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车主,可以享受7500美元的税收抵扣。
  日本
  日本政府2009年4月份开始实施新的环保车购置优惠税政策,减税额度主要取决于该车的环保指标。根据环保车性质和指标的不同,购置新车时需缴纳的汽车购置税和汽车重量税可以全免、减免75%或减免50%。按照这项政策,售价200万日元、车重在1吨到1.5吨的混合动力车,车辆购置税优惠可达10万日元(约7300元人民币),汽车重量税则可减免5.67万日元(约4100元人民币)。
  英国
  英国交通部日前发布最新的私人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细则。该项补贴于2011年1月起至2014年,其间总共安排2.3亿英镑,单车补贴额度大约为车辆推荐售价的25%,但不超过5000英镑(76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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