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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燃气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上海市燃气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经上海市市政部门审定通过,将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范性文件对燃气事故调查的适用范围、燃气企业责任、管理部门接报处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参与调进的情形、案件的移送等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文件加强和规范了燃气事故的调查程序,对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开展燃气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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