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地下管线抢修预案
时间:2009-12-18
来源:《北京日报》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12月14日,《北京市地下管线抢修预案》正式发布。预案将地下管线突发事故划分为四个级别,并分四色对事故发布预警。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地下管线突发事故信息,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以上突发事故必须上报国务院。
死亡30人以上
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地下管线主要包含供水、中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热力、通信信息、有线电视等九大类。为有效处置各类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按照突发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本市将地下管线突发事故分成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Ⅰ级事故为: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中毒),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Ⅱ级事故为: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Ⅲ级事故为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Ⅳ级事故为: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对于发生在重点地区、敏感时间,容易引发一定政治影响和社会矛盾的地下管线事故,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发布蓝黄橙红四色预警
依据地下管线突发事故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地下管线突发事故的预警由低到高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级别。
蓝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蓝色预警,或在重大节假日、国家及本市重要会议期间、汛期等特殊时段时发布。
黄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或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地下管线事故后,专家会商后认为必要时发布。
橙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橙色预警,或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地下管线事故后,专家会商后认为必要时发布。
红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或本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地下管线事故后,专家会商后认为必要时发布。
重大以上突发事故上报国务院
当发生一般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Ⅳ级响应,区县政府应进行先期处置,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现场处置。
当发生较大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派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当发生重大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区县政府主管区县长或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属地力量对事故现场周边居民做好宣传、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
当发生特别重大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必要时,市应急委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部指导处置工作。
对于较大以上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或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地下管线突发事故的信息,不受事故分级标准的限制,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线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属地区县政府和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地下管线突发事故信息。较大以上地下管线突发事故信息,应由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地下管线突发事故信息。
死亡30人以上
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地下管线主要包含供水、中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热力、通信信息、有线电视等九大类。为有效处置各类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按照突发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本市将地下管线突发事故分成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Ⅰ级事故为: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中毒),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Ⅱ级事故为: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Ⅲ级事故为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Ⅳ级事故为: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包括中毒),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对于发生在重点地区、敏感时间,容易引发一定政治影响和社会矛盾的地下管线事故,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发布蓝黄橙红四色预警
依据地下管线突发事故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地下管线突发事故的预警由低到高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级别。
蓝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蓝色预警,或在重大节假日、国家及本市重要会议期间、汛期等特殊时段时发布。
黄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或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地下管线事故后,专家会商后认为必要时发布。
橙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橙色预警,或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地下管线事故后,专家会商后认为必要时发布。
红色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或本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地下管线事故后,专家会商后认为必要时发布。
重大以上突发事故上报国务院
当发生一般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Ⅳ级响应,区县政府应进行先期处置,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现场处置。
当发生较大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派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当发生重大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区县政府主管区县长或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属地力量对事故现场周边居民做好宣传、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
当发生特别重大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必要时,市应急委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部指导处置工作。
对于较大以上地下管线突发事故,或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地下管线突发事故的信息,不受事故分级标准的限制,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线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属地区县政府和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地下管线突发事故信息。较大以上地下管线突发事故信息,应由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地下管线突发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