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油气回收这个朝气产业
时间:2009-08-31
来源:《化工报》
江苏中川通大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邹松林:目前对于油气回收管理太乱。城市建设部门因涉及城市交通与加油站、油库布局等问题要插手过问;安全监管局因涉及加油站、油库安全运营问题要随时检查;公安部门因涉及加油站、油库建设的防火安全距离规划等问题要指导;环保、发改、科技等部门同样可以因涉及其职责范围而关注油气回收事宜。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状况,令相关企业应接不暇,不利于该产业健康发展。另外,国内一些石油石化科研院所有资深的专业技术队伍和先进的软硬件,很少与油气回收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合作,使科研成果不能得到及时的验证、放大和应用;而油气回收企业自身缺乏人才、资金、健全的技术工艺管理及先进的产品质量检测验证条件,又无法验证自身产品的质量和缺陷,进行有的放矢地完善和改进,限制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只有双方开展密切合作,才能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共同进步。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李宏兴:虽然国家及有关机构设立了多项基金支持油气回收项目,但这些资金有很大部分并没有真正用于研发油气回收项目。有的企业获得基金后,并未把资金用于有关的技术研发,而是先用于归还企业建造厂房和前期运作欠下的债务,结果既不能实现企业申请基金时承诺的技术攻关任务,也无法添置有关的生产、实验设备。一些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使得真正需要资金搞研发的企业得不到基金支持,而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反而可以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资金,使得各种基金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利于强势企业崛起、油气回收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所副所长钱华:目前许多炼油企业和汽油销售企业不是没有资金,也不是找不到先进可靠的油气回收技术装置,而是这些企业对油气回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大力宣传油气回收的环保、社会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使企业提高认识,自觉建设并运行油气回收装置。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的惩处力度和对油气回收搞得好的企业的奖励力度,让仍在观望的企业付出代价,强迫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增加全社会油气回收装置覆盖面和使用率,加快我国油气回收产业化进程。
深圳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戴知广科长:油气回收是从环保角度来讲的,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和理解。比如安监部门的项目审批流程一般需要几个月,现在为了加快工作速度,转变为备案的形式,如果审批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仍然要承担责任;交通部门也如此,原来油罐车是没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设备的,现在在油罐车办理及审核许可证上多了这一项,许多规章和办事程序都要相应调整,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