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至2017上半年环丁砜装置用雷尼镍催化剂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1、至2017上半年环丁砜车间5000吨/年环丁砜装置1000吨产量用雷尼镍催化剂,不超过25吨;首批1个月试用量。 2、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3、供货周期:首批1个月试用量招标货物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到货,其余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雷尼镍催化剂吨费用(含税到厂价)。 5、试用合格标准、结算、违约及特殊情况处理详见附件。 6、其他: 6.1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50万元人民币。 6.2履约保证金:收取中标价的10%(圆整至万元)做为履约保证金。
使用功能:5000吨/年环丁砜装置用雷尼镍催化剂。
技术标准:详见附表《货物技术规格》。
质量要求:详见附表《货物技术规格》。
服务:投标人须随时响应招标人要求进行现场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招标方现行的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要求进行操作。售后服务人员要求4小时内响应并24小时到买方现场,最迟不超过48小时。所有问题的处理应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决定,不超过48小时。
项目进展情况: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制造招标货物资格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 3、所供产品必须在国内3000吨/年及以上规模环丁砜装置近三年有使用业绩,且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3个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0-28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02 16:00:00.0
1、凡投标者,请于 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02日,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3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及“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者需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技术协议签订截止时间:2016 年 11月04日16:00 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11 14: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1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或转账。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六. 开标
招标人: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11-11 14:0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编: 121001
联系人: 李春艳
电话: 0416-4264609 传真: 0416-4264936
电子邮件: jzshzb02@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重庆路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 070800320922103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