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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化工储运厂铁路道口电视监控系统

一、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储运厂铁路道口电视监控系统项目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物资名称:电视监控系统1套。

2.2、技术要求:

详见化工储运厂铁路道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附件1)。

2.3、招标范围:电视监控系统1套(详见附件1中的供货范围)。

2.4、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范围内仓库或施工现场。

2.5、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到货。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17%增值税、运杂费等)。

2.7、付款条件:买方应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竣工验收2年后经项目主管部门确认使用情况后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投标人为电视监控系统制造商,供货商负责系统总集成,并对系统的可用性和完整性负责。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必须为2016 年6 月以后生产。

3.3、投标人应具有三年以上电视监控系统集成的实际经验,供货商应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业绩的真实性。并且应简述各供货合同的工作范围和系统采用的主要技术。与供货商所推荐产品同型号的监控设备应用业绩不少于 100 个点,供货商需递交工业电视关键设备(摄像机,后端控制系统软硬件,编码设备等)的实际应用清单,包括: 工业电视系统的主要组成设备的型号、用户名称和地点、联系电话、供货年份及使用情况。

3.4、投标人提供的前端设备应能满足本工程的环境温度条件,需提供本次投标所用的室外设备的相同型号设备在同等气温地区应用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满足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要求。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在设备运行使用阶段,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与支持,供货商在中国长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具有服务工程师和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达到一定的服务能力。供货商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现场安装、维修、检查,供货商应有国内技术支持能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子公司,需提供由总公司/母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

3.8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是完全满足应用要求的。投标人负责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与漏项,投标方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四、其他注意事项

4.1.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公正、科学地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总价,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选投标价(总价)最低的一家中标。如中标供应商弃标,中标单位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总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并执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4.2.价格构成:货款、增值税(17%)、运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一票制”结清。

4.3. 授标原则:经评审的总价最低者中标,中标单位将与兰州石化公司签订《技术协议》文件。

4.4. 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4.5. 投标人须知

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拟授标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与兰州石化公司签订书面技术协议,由于投标人原因未能签订书面技术协议的拟授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⑵按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交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均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②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能签订技术协议的,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保证金并予以处罚,招标人可将拟中标资格授予按评标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的下一个投标人签订技术协议,或重新招标

③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

④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或者在招标投标中有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

⑶投标人资格条款中要求的各类资质文件、业绩等在招标时须带原件,以备查。

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8 08:30:00至 2017-10-28 23:59:59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详见公告附件(中油电子招标平台项目报名及UKey办理文件)

5.2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操作,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兰州石化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门街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 2703003509200002767),(售后不退)。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LZSH-ZB2017DY-035)。或网上直接缴费购买(目前网上暂时支持个人购买)。

5.3线下标书费交出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投标人认真填写《公告附件2:投标人信息登记表.xls》后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线下购买标书费的招标人收到以上信息将在交易平台维护通知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5.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报名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6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5.7报名操作及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109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伍仟 元(¥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 叁  天前完成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兰州石化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门街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账号: 2703003509200002767)。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LZSH-ZB2017DY-035)。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

8.2、开标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兰州石化公司2号楼109室 。

九、质疑与投诉

9.1、质疑部门:招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文英 联系电话:0931-7935137

9.2、投诉部门:法律事务与管理部 联系人:段仁静 联系电话:0931-7931585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   730060

联 系 人:   罗舜皓  

电    话: 0931-7936224 ;传真: 0931-7934398

邮    箱: luoshunhao@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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