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头物资采购框架协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本项目是对机械制造总厂2017年封头进行框架式协议招标,中标供应商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和制造。年预算额为40万,不保证供应商的供货量。等(因字数限制,此内容不全,具体内容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编号为GXTC-17571263的招标文件。)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因字数限制,此内容不全,具体内容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编号为GXTC-17571263的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11-02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11-08 17:00:00.0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日9时至2017年11月8日17时,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 http://www.e-bidding.org)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应认真阅读网页上的有关操作须知,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因字数限制,此内容不全,具体内容见本招标公告附件的第4.1条;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一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需再缴纳文件费,但需重新登录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二次招标文件。未下载二次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承担造成此后果的任何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亦不接收未下载二次招标文件而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1-24 09: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15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会议室(会议室具体地点详见现场LED屏,从临近未央路的雅居酒店进入上电梯)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4.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石油勘探局机械制造总厂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11-24 09:30:00.0 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15层国信招标陕西分公司会议室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成长大厦(帝都大公馆)21层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田玉梅
电话: 029-85239977-853 传真: 029-85239977
电子邮件: gxzbsxfgs853_tym@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