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数据: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招标信息 > 物资招标

吉林石化公司卷绕纸筒框架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卷绕纸筒框架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卷绕纸筒框架招标项目公开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详见技术规格书
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纸筒生产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法律纠纷; 3、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须提供2013年至今卷绕纸筒经营业绩累计2000只以上。须提供供货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包含: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同时提供相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本次招标项目为同类产品)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5、中标候选人每次送货须设专人送货验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须按照《电子照片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标的物的电子照片(详见附件); 6、中标候选人须免费提供测试样品(每个规格各2只),经工厂测试合格并出具书面报告后,方可签订框架协议。在测试过程中,最多允许1次对样品质量进行修正,修正后仍达不到测试合格标准的,将依次由第二、三中标人提供测试样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49.647万元人民币;分项单价限价详见《限价表》,任何高于最高限定单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9、2018年卷绕纸筒框架采购数量为模拟量,实际采购量以每月实际需求为准; 10、付款条件:当月货到验收合格后,下月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付款。每月付款总额的6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投标,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12-0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12-06 17:00:00.0
1、凡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6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标书费电汇凭证、(4)《投标人银行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5)《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6)《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以上六项资料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应以公司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公告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标书费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 0750 招标文件” 3、“营改增”重要提示潜在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银行信息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投标人银行信息表》为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因信息有误,不能如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潜在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开票信息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潜在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2-22 13: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方式为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99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机构下述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附言中注明“WZ- 0750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潜在投标人也可委托中国境内的知名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机构开具担保金额为 99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见附件:投标保函样本), 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招标机构核实信息为准。 4、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弃标函的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发送弃标函,年度累计2次以上的;或年度内2次及以上无故弃标的,按照《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给予取消参与吉林石化公司投标资格一年的处罚。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开标时间: 2017-12-22 13:30:00.0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 。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 邮编: 132021
联系人: 岳长亮  
电话: 0432-63983839 传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zbfs2@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2212009200065682

网站简介 | 网站机构 | 网站客户 | 产品与服务 | 会员管理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意见建议 | 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C座2102室
邮政编码:100190 电话:010 - 62670067 或 010 - 62670068 传真:010 - 62670069 E-Mail: market@infopetro.com
©2017 油企信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50357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