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2017年2#变电所隐患设备设施更换及配套线路检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2017年2#变电所隐患设备设施更换及配套线路检修工程项目概况:石油二厂2#变电所位于东洲区小甲邦浑河边、石油二厂水源地泵房院内,进户电压为66KV,经过变压器(5000KVA) 降压为6KV、380V。进户电源为两回路,一回路由抚顺供电公司66KV线路武水线供电,另一回路由抚顺供电公司66KV线路元柳二线油机分线水源支线供电。66KV配电装置为室外布置,6KV高压配电间有24面GFC型高压柜,两段母线均带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低压配电间有6面BSL型低压柜。石油二厂2017年拟对2#变电所隐患设备设施更换及配套线路检修,分别对两回路供配电系统停电(保证单回路供电),依次对66kV户外电气设备设施更换及配套线路检修,该标段检修费估算460万元。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66kV变电所部分:①电气部分:2台SZ11-5000/66变压器有载调压装置调试、10组隔离开关、3组断路器、9台电流互感器、6台电压互感器、6支避雷器、18串复合挂式绝缘串、配套附件、3个端子箱、计算机后台监控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1套直流屏、1面计量屏、3座避雷塔、360米钢芯铝绞线、接地网等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与检修; ②钢结构安装部分: 4组门型钢结构框,进行配套改造,更换设备支架共5类计17组,更换设备围栏等;③土建部分: 58座配套设备设施基础检测、加固,配套地脚螺栓修复,混凝土电缆沟、盘柜基础、变压器事故池、防火设施施工,变配电室房屋修复等。 2、元柳二线66kV线路部分: ①更换挂式绝缘串60组;②检修电杆拉线40条,约800米;③检修接地线24条,约480米;④检修元柳架空导线,约3*7.2kM;⑤12座铁塔防腐除锈;⑥更换12座水泥杆、金属横担及附件。注:②、③、④利旧部分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腐蚀严重或断线损伤等现象,则更新该部分主材。 3、配中转站6kV线路部分: ①更换水泥杆28根,瓷瓶84个,横担及瓷瓶座共28套;②更换6KV避雷器12只,避雷器支架4套;③更换门字形杆、横担1套,绝缘子12只;④更换电杆拉线35根,约700米;⑤更换接地线15条,约225米;⑥更换铁塔绝缘子12只(6KV碟式悬垂),铁塔防腐处理2座;⑦院内的两根首杆加高,马路西侧的两根铁杆加固处理;⑧架空线由于穿越民房,钢芯铝绞线更换绝缘线6*2000米。 4、主材甲购乙领。 2.3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6月6日;其中供变电部分净工期15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23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6月6日;(供变电部分具体的开停工时间由甲方确定,但净检修工期固定不变)。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FSSH-GC-EC-2016-019 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投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1)为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三级及以上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已完成相同或相近工程,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资信证明、经营损益情况等),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未因违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通报的。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66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承建、改造、检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5、履约能力:投标人有能力协调抚顺市供电公司在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开工许可、调度、计量和验收事宜(需提供本项目在抚顺市供电公司办理同意开工作业的许可承诺)。 3.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非法分包、杜绝转包。 3.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2-13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2-19 17:00:00.0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招标文件工本费。)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4.2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2.1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fsshzbzx@petrochina.com.cn。①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②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加盖公章);③ 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发送完成后我招标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招标文件,若没收到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联系人进行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后,不能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开标3日前以电话方式告知。 4.2.2纸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已领取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版可以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一周后到开标前,凭4.2.1中三种资料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9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04室 4.5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1-10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1室(一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前提交 五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人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不从基本帐户汇出将无法参加投标。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因我公司财务流程较长,我们以财务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开标依据。所以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开标前7天汇出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时间问题我们无法及时从财务取到收据,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投标,后果自负。 5.4 投标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到帐为准,建议提前7天提交;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先到招标中心综合科(204室)李雪处提交两种资料(另带):①《投标确认函》(正本)、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财务专用章(红章),用于返还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上述两种资料,投标保证金将无法返还。投标保证金返还联系人:吴莹,联系电话:024-52990865 友情提示: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保证金的递交如遇到月末,请投标人尽量提前或延后转帐,错开月末最后三天。月末最后一天禁止交款,否则将无法获取工本费发票,交款时间可顺延一天。 *近期发现个别机构利用我公司的招标公告非法牟利。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我公司指定网站上获取相关招标文件。否则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1室(一号开标室)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抚顺石化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 开标
招标人:抚顺石化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7-01-10 09:00:00.0 开标地点: 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1室(一号开标室)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43号(天湖桥北金水岸小区南门东200米) 邮编: 113006
联系人: 李雪
电话: 024-52990863 传真: 024-52795588
电子邮件: fsshzbzx@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账号: 070502242922100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