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化公司水汽部锅炉除焦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锅炉除焦剂:96吨。使用功能�?化工添加剂
锅炉除焦剂采购 96 吨
技术标准:外观 褐色粉末密度(g/cm3) ≥1.2 挥发温度℃ ≥150 PH值(1%水溶液) ≥5.0 Fe2O3含量% ≥1.0
质量要求:1、除焦剂与结焦起化学作用,先使结焦松化并使之完全燃烧,最后化成轻灰,由烟道排出,提高焦层共熔物的熔点,使之二次燃烧,在高温下,除焦剂中化学物质在水管壁上,形成一层保护膜,防止水管壁被碱金属化合物和硫化物腐蚀。 2、锅炉清灰除焦剂促进燃料完全燃烧、降低灰渣中含碳量,减少废渣排放量。 3、改变焦渣性质,使焦块变的疏松,焦渣呈粉末状,避免因掉大焦块造成的非正常停炉。 4、快速清除锅炉各受热面焦渣,避免因管壁结焦造成的爆管停车和过热器结焦停炉。 5、有效提升锅炉效率,加强热交换,降低煤耗,节约燃煤。 6、除焦剂对锅炉的管材不会产生任何损坏,且使用安全。 7、中标产品必须在我公司装置使用过或试用合格的产品。
服务:1、2016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按需,每期货物交货期需在投标约定期内运往招标方指定地点。
项目进展情况:计划已提报,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准许生产、销售的该产品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生产许可的生产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前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对本生产装置有基本了解,提供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指标。 5、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在本生产装置上使用过或试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已经使用过或试验合格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试验。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可联系生产运行处(0951-2972105)安排产品试验,待产品试验合格后可参加该项目的后续投标,试验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0-26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02 17:00:00.0
1 凡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 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8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338号宁夏石化公司综合楼一楼招标二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标书费汇款凭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人可以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但不接受现场现金购买标书。 4 投标申请人同时还必须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22 08:30:00.0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宁夏石化公司会议中心贺兰山厅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或银行转账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除焦剂投标保证金”字样,同时必须最迟在开标前一天到达招标人账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11-22 08:30:00.0 开标地点: 宁夏银川市宁夏石化公司会议中心贺兰山厅
地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338号 邮编: 750026
联系人: 李嘉源
电话: 0951-2972686 17711895865 传真: 0951-2974155
电子邮件: ljiayuannx@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宁夏银川北京西路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账号: 290201510902100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