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7年10月份第一批石脑油采购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计划采购石脑油5000+/-10%吨。
使用功能:原料油用于生产加工。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石脑油质量指标》。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石脑油质量指标》。
服务:卖方负责船运输至钦州港广西石化公司码头3#、4#泊位,输送至买方指定的储罐内。
项目进展情况:要求到货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10月5日5000吨,分一船到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石脑油或石油及制品、调和油、化工原料等内容;(3)、生产商作为投标人的,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生产、运输等全过程工作的生产商;(4)、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销售、运输等全过程工作的经销商;(5)、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6)、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7)、经销(或生产)商所投标的货物须符合“招标公告附件《石脑油质量指标》”的所有要求,请注意本次招标采用新的油品指标,芳烃潜含量计算公式详见2017-GXPC-C08-248招标文件。(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2年无违纪记录、无诉讼事项;(9)、业绩要求:近三年石脑油供货业绩合同(供货量不少于5000吨)不少于三份和近三年与国内各船务公司的合作业绩不少于三份,提供复印件,必要时招标人须核对原件;(10)、中标后发货前,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出厂质量证明文件;(11)、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未提供报名表的投标人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9-12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9-16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30时至17时,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的报名报、授权书、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PDF格式),不收取招标文件购置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9-19 10: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详见2017-GXPC-C08-248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2017-GXPC-C08-248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5日交纳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如参加前期投标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将不再缴纳)。
六. 开标
招标人:企管法规处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7-09-19 10:00: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开标会议室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石油大道1号 邮编: 535008
联系人: 张先生、孟女士
电话: 0777-3885498、3885251 传真: 0777-3885821
电子邮件: gxpczb@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钦州港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账号: 2107 5901 2930 0888 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