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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电线类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详见技术规格书。
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且在集团公司网络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至今高于或等同于本次招标产品技术标准在中石油行业销售业绩,至少3个业绩记录, 提供的业绩供货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方为有效业绩。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7、本次公开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为150万元。本项目附件中所有采购物资均设有限价,考虑投标人的实际生产成本各不相同及2017年下半年原材料市场走势,分项报价中的部分报价可超限价,最高上超限价10%,如超限价10%以上将否决投标。 8、投标人每个品名需至少提供一张电子照片,总照片数量不低于50张,照片要完整体现物资外观,包括横断面,一张照片能清晰体现物资外观的,提供一张即可;一张照片不能完整体现物资外观,可适当增加,有产品标识的,要清晰体现产品标识;电子照片要以JPEG格式,每个照片大于1M字节、小于2M字节,保证图像清晰,照片要与物料编码及物料描述相对应。投标人需将电子照片存于U盘当中(要求内容及排列顺序相同的正、副两份电子照片,分别存放在两只U盘内),密封完毕后开标时现场递交。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12-0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12-06 17:00:00.0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 月 1 日至 2017年 12 月 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标书费电汇凭证、(4)《投标人银行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5)《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加盖财务章)、(6)《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以上六项资料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招标文件每套售 5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应以公司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且售后不退;标书费须在公告期内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667-R2招标文件”。 3、“营改增”重要提示潜在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银行信息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投标人银行信息表》为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因信息有误,不能如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潜在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开票信息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潜在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2-25 13:30:00.0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30000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机构下述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667-R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潜在投标人也可委托中国境内的知名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机构开具担保金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见附件3:投标保函样本),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招标机构核实信息为准。 4、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弃标函的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发送弃标函,年度累计2次以上的;或年度内2次及以上无故弃标的,按照《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给予取消参与吉林石化公司投标资格一年的处罚。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17-12-25 13:30:00.0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联系人: 顾冰馨  
电话: 0432-63983611 传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zbfs3@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221200920006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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