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裂解一套装置使用的碳二加氢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共1项物资:碳二加氢催化剂,10.2立。
使用功能:见附件。
技术标准:见附件。
质量要求:见附件。
服务:见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2016年下半年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裂解一套装置使用的碳二加氢催化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不能同时投标。 1、资质要求: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文件: 1)制造商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a.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b. 组织机构代码; c.税务登记证明; d.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银行开户证明; 2)代理商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a.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明; d.银行开户证明; e.制造商授权代理证书; f. 代理商所代理的国内制造商的相关资质,具体按照上述第(1)条执行;国外制造商在国内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的授权代理证书,还需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2、业绩要求:需提供2份在国内同类热裂解乙烯装置成功连续使用5年以上(含5年)的业绩证明。每份需包括: 1)用户应用证明,由应用装置主管工程师签字确认并附联系方式,内容要包括:1)催化剂型号;2)催化剂装填、卸出时间,其时间跨度达到5年以上,且装填使用期间在2005-2016年之间;3)单床催化剂的累计在线运行时间,要求至少达到36个月;4)催化剂的再生周期,要求至少达到12个月;5)催化剂的运行温度、操作压力以及选择性。 2)供货的商务合同复印件,要求针对上述应用装置提供对应催化剂型号的商务合同。 买方有权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包括实地考察,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产品2015年度在大庆石化公司无不良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9-22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9-28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8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税),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3、招标资料费发票将在开标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统一发放。未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请在项目开标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领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0-13 14: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报名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评审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0-13 14:00:00.0 开标地点: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一室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邮编: 163714
联系人: 李莉
电话: 0459-6411513 传真: 0459-6411513
电子邮件: lili01-d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6902000064940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