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化肥厂合成氨装置使用的氧化锌脱硫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共1项物资:氧化锌脱硫剂,28.3立。
使用功能:见附件。
技术标准:见附件。
质量要求:见附件。
服务:见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化肥厂合成氨装置使用的氧化锌脱硫剂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生产企业,要求提供 1、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的项目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1) 2005年1月1日后或正在使用期间的国内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大型合成氨(单套生产能力在1000吨/日以上)装置上成功使用的业绩,并且没有不良记录;(2) 业绩表需列入用户清单、原料类型、生产能力、使用时间及联系方式等;(3) 需提供用户评价报告(或应用证明),要含有下列内容:催化剂生产单位、催化剂名称(型号)、催化剂使用的装置名称和原料类型、合成氨生产能力、催化剂使用时间、催化剂使用效果,用户单位(部门)盖章;(4)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产品2015年度在大庆石化公司无不良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9-22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9-28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8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税),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3、招标资料费发票将在开标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统一发放。未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请在项目开标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领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0-13 14: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报名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评审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0-13 14:00:00.0 开标地点: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一室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邮编: 163714
联系人: 李莉
电话: 0459-6411513 传真: 0459-6411513
电子邮件: lili01-d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6902000064940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