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18-2020年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所属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
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 14台DPC2803、2台DPC2804型整体式天然气压缩机组和18台JGT/4-G3516型分体式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第二标段: 15台ZTY630型整体式天然气压缩机组和2台RTY1104型分体式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同一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仅作为标段序号靠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其在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3)服务内容:负责日常天然气压缩机巡站维护、周2次定期巡检、月度保养、1000小时保养(分体机)、4000小时保养、8000小时保养等常规工作,同时对维保的压缩机生产运行过程中突发故障进行排除和维修。 (4)服务地点:分布于陕西、内蒙古两省区县、旗境内,其中陕西省3个区域(榆林市榆阳区、靖边县、横山县),内蒙自治区1个区域(乌审旗)。(5)服务期:鉴于压缩机组维保业务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本次招标服务期限确定为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签订。对服务期内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未发生重大综合治理案件的签约人,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服务机组型号、单台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工作量变化时,按照调整后的工作量续签下一年合同。(6)结算方式:每年签订一次保运合同,结算采取季度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要求包括设备维修相关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现象; (3)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从事过同型号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业务;且近三年维保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并能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合同生效之日计; (4)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械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专业生产厂家授予的工程师证书,具有在气田承担过对应标段同型号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的经历,并承诺全程参与维保工作; (6)拟投入项目的维修人员第一标段人数不低于30人,包括技术负责人2名、维保人员28名(其中2名仪表工)。第二标段人数不低于20人,包括技术管理负责人2名、维保人员18名(其中2名仪表工)。所有维保人员均是该投标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且均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和“有毒有害气体/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 (7) 承诺2小时以内的现场响应,在8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机组正常运行的能力,故障维修后保证半年内不得发生同类故障并承诺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场施工服从第一采气厂安全管理要求; (8)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将会被否决;若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圆人民币(小写:5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10)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9-13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9-19 16:30:00.0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 4.3 投标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得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4.4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17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5.2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7-10-17 09:0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邮编: 163453
联系人: 赵娜
电话: 13263583512 传真: 13263583512
电子邮件: 132635835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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